建设数字化档案馆,有利于促进国家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信息服务的现实需求。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开发和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保障体系建设等,本文就保障体系建设加以阐述。
一、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基础工作,数字化档案馆的安全包括数字档案数据的安全和信息系统及其网络平台的安全,数据安全就是要保证数字档案信息的可靠、可用、不泄密、不被非法更改等,系统及其网络平台安全就是要保持系统软硬件的稳定性、可靠性、可控性。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主要通过两方面途径实现:
一是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采用相应安全保障技术方法,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数字档案馆系统一般要求达到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以上安全保护标准。数字档案馆系统集成商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保密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设计、系统开发和项目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数字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实施。数字档案馆系统安全隐患包括数据窃听、电磁泄漏、电力中断、载体损坏、自然灾害、非法访问、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超负载、假冒身份、权限扩散、数据算改、操作失误等,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应对这些安全隐患。应当高度重视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接收等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同时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完善灾难恢复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严格遵照信息化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是实现数字档案馆各项功能的必要前提。数字档案馆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各地在建设数字化档案馆过程中,具体技术应用或工作流程如果尚无相关上位标准规范,可以向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建议,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并积极上报有关部门,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文中部分内容来源于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处理。